必须就80后房屋倒塌而追究相关人员的罪责
最近浙江发生一幢只建筑了二十三年的六层居民楼倒塌致两人被埋的恶性事件,引发各大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事情发生后有所谓的砖家出面解答事故发生的原因时说是因为长期干湿交替,长期进水所导致。听到此,本人觉得砖家确实是砖家,被人用砖头拍死的日子在后面哩。一幢只建了二十三年的房子,十多年前居民就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但没有人引起重视。只用了约十年就发现很严重的质量问题并不会也不可能是浸水所致,如砖家所讲,是不是威尼斯的房子只能住一两年?人家那房子可是长期浸泡在水中的。为何我们现在有的建筑只能是这样的质量?古代的土楼还能历经六、七百年而不倒,为何?是因为我们有些建筑商的良心都已泯灭,我们的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缺失,玩忽职守,严重的不作为,甚至有可能涉及的钱权交易。因此,我们要想杜绝这些不正常事情的再次发生,唯有严肃法纪,追根溯源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可能在百年之后还会找到一、两幢我们时代的建筑,我们才会让我们的后代欣赏到我们这个时代的建筑文明。 |
Tags:
责任编辑:admin
我来说两句
已有0评论 点击全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