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用盐被罚的荒唐
今天一则跨区用盐被罚的新闻引起了从网友纷纷吐槽,其事情是这样的:在河南新郑开面馆的黄先生,在本月十五日因用了其从郑州搬家带来的盐,被新郑盐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其很是郁闷:其所用之盐为真品,且也没有过保质期,何过之有?新郑盐业部门以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了饭店等跨区用盐应当予以处罚为凭,认定黄先生用盐为跨区用盐,所以其处罚有法律依据。本人也曾就此问题发表过文章,认为现在为市场经济时期,盐业管理也应当与时俱进。盐业专营已经属于过期的政策,不利到盐业正常的经营和流通,应予以废除。虽然今年四月国家曾经发文称要改革盐业管理制度,但本人认为其步伐过小了,应当大踏步的果断的改革盐业管理制度,尽快的还利于民,也更能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能避免闹出如此笑话来,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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